党建专栏

关于加强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党风建设促进廉洁从业的指导意见(试行)

京会协纪〔2018〕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精神,结合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以下简称“两师”行业)实际,现就加强“两师”行业党风建设、促进廉洁从业,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净化执业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2.坚定政治立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3.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以促进“两师”行业科学发展为目标,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始终为“两师”行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组织监督
      5.坚定保证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引导监督“两师”行业依法执业、诚信从业、廉洁从业,推动行业发展。
      6.加强党内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增强党组织和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7.积极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研究,结合行业特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指导行业实践。
      三、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8.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各级领导层的廉洁从业责任意识,确保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既挂帅、又出征,严格党风党纪,强化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环境。
      9.建立健全纪检组织和工作机制,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专家论证、民主评议、问卷调查、公开通报等融入纪检工作全过程。
      10.努力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挑选专业、严谨、负责的党员干部,组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定期、不定期抽查考核,完善考核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健全评价体系,抓好督促落实。
      四、严守职业道德,净化职业环境
      11.严格遵守“两师”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准则),客观、公正,审慎执业,以高水准的专业服务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经济秩序,保护经济市场安全。
      12.强化对党员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画好廉洁图、标注风险点、落实责任人、构筑防火墙,从承揽业务到出具报告进行全过程监督问责。倡导党员在关键业务岗位上发挥核心作用,让业务风险点真正成为“高压线”。
      13.禁止不正当低价竞争,积极推动北京地区“两师”行业建立有效的业务项目成本管理系统。对于因不正当低价竞争造成的程序简化、质量严重下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和损害行业社会形象的,要加大对相关基层党组织和相关党员责任追究。
      14.禁止以支付回扣、虚假宣传、贬损诋毁其他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15.禁止向客户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禁止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16.禁止只看重经济利益,忽视社会责任,取悦讨好委托人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遗漏的审计、评估报告。
      五、立足本职岗位,努力争先创绩
      17.积极开展诚信倡议、自律公约等活动,树立规范执业标兵、诚信执业模范;建立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8.开展执业竞赛、业务创新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引导党员攻坚克难,争创业绩。
      19.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了解、支持和参与行业党内监督建设,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和氛围。
      六、严肃党风党纪,畅通监督渠道
      20.全面落实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建立健全函询、约谈、诫勉等制度,对思想、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21.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党风和廉洁从业实名举报制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收到的投诉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公平、公正处理,并确保投诉举报工作的保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22.对行业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基层党组织应当考虑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3.党员受到党内处分的,要及时向所在执业机构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由所在执业机构根据内部治理制度进行进一步处理,建立党内管理与单位治理齐抓共管的风险防控体系。
      24.为使本指导意见落到实处,北京注协纪委将组织专门检查小组,每年进行拉网式、集中性对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责任追究。
      25.本指导意见由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