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二、、宪法日为何是12月4日?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于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2001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据全国人大最新通过,我国拟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实际上,早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颁布之时,一些宪法学者就提出了将这一天设为“宪法日”的建议。而这是首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世界上不少国家都设有宪法日。如丹麦的宪法日是6月5日,波兰的宪法日定在每年5月3日。日本的宪法日也定在这一天。
宪法宣誓制度在国外亦由来已久。自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首次确认国家公职人员就职宣誓制度以后,这一制度被许多国家的宪法规定下来,成为各国宪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三、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
1.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2.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3.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
四、推动宪法实施
尊崇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学习宪法,把握宪法精神实质。学习掌握宪法,是贯彻实施宪法的前提和基础;
宣传宪法,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必须把宣传宪法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
贯彻宪法,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