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新闻中心news center
发布时间:2018-06-07来源:证监会网站作者:admin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8〕12号
为规范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形成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2号——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试行)》,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2号——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试行)》
上一条:《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条: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