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6来源:未知作者:admin
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新会计法)的决定,同时公布新会计法自2017年11月5日开始实施。新会计法的整体章节结构与原会计法保持一致,其主要变化在于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相应对违法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或者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等作出了规定。
会计证作为进入会计行业,尤其是对于一些学历低或是非会计专业人士从事基础性会计工作的的敲门砖,同时,也作为用人单位招聘会计人员的评定标准。取消了会计证,表面上看,较会计证难度更高的职称考试将替代了会计证的功能。然而,这并不是会计证取消的真正目的和意义。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简单的基础性会计工作已逐步被财务软件、财务机器人所取代。同时,新型业务不断涌现,会计行业自身不断发展,会计人员的职能已不再满足于简单记账,而更多的承担着管理职能。会计人员唯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正如财政部2017年11月9日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所述,“会计法的修改是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会计人员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因此,会计证的取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证书的取消,而是在国家改革背景下,会计行业全面转型升级的开始。无论是会计从业人员还是企业领导者,都应重视这一转变并以此为契机——会计人员应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以适应行业高速发展;企业领导者应转变思维,重视会计人员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发挥其应有的职能。